遵義匯川:推進水生態文明建設 提升河流生態治理能力發表時間:2024-08-24 17:51 自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以來,匯川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持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以縱深推進河長制工作為抓手,緊緊圍繞匯川河流常態化保護、科學化治理、智慧化建設、規范化管理、聯合化執法等方面,統籌推進水生態文明建設,持續提升河流生態保護治理能力,匯川區河流水生態環境保護成效明顯,河暢、水清、岸綠、景美的水環境逐漸呈現。 匯川區麻溝水庫 一是堅持推進河流常態化保護。根據領導變動情況,及時對應更新調整區、鎮、村三級河長名錄,并組織各鎮(街)、河長制責任單位對所包保河流的河長制公示牌進行同步替換,確保河流管理不缺位、責任不丟失、巡查不斷檔;結合轄區實際,率先探索建立流域河長制工作機制,推動“流域河長制”工作落地落實,進一步明確河流管理主體,解決“多龍治水、無主牽頭”的弊端。目前,匯川區境內河流60條,共設立區級流域河長32名、鎮級河長61名、村級河長119名,并聘請149名河道保潔員共同守護河流生態環境,持續開展常態化巡查保潔工作,牢筑河流生態保護防線。 匯川區紅峰水庫大壩 二是堅持推進河流科學化治理。以河湖“清四亂”、妨礙河道行洪、河流岸線利用項目整治等專項行動為重點抓手,對侵占河道岸線、違規亂搭亂建、污水偷排漏排等破壞河流水生態環境的行為進行重拳出擊、全面治理。并綜合運用巡河助手APP、衛星遙感圖斑實地核查、無人機巡查、群眾舉報等多種手段,全覆蓋、拉網式全面排查涉河各類問題,堅持遏增量、清存量,針對存在的難點問題、共性問題,逐一進行分析研判,嚴格按照現行政策標準,將問題分別進行科學分類劃定,不斷規范“查、認、改、罰”各個環節,深入推動各類涉河問題清理整治工作,動態整改銷號率實現100%。 三是堅持推進河流智慧化建設。定期組織鎮級河長、村級河長開展河長制信息化業務培訓,將水利部河長信息系統、貴州河湖大數據管理信息系統和遵義智慧水務系統等監管服務平臺推廣應用至村一級;搭建“智慧+”河流管理體系,對重點水域、岸線實行24小時監控巡查,并運用無人機等先進技術開展巡河管理,實時掌握河流最新動態,利用河流日常信息、巡查檢查、劃界管理等數據進行分析比對,快速、準確發現河流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各類問題,并通過系統平臺向對應管理責任單位進行實時推送,督促開展整治清理,實現日常巡查檢查、問題交辦、整改反饋全過程在線辦理;并結合河流管理情況,精準實施河道治理工程、美麗河流建設以及河流健康評價等項目,不斷提升河流智慧化管理水平,建立河流信息化檔案,構織一張全天候河流智慧化保護網。 匯川區美麗河流建設——仁江河 四是堅持推進河流規范化管理。嚴格管控新出現河湖“四亂”問題,堅決管住新增涉河違建、非法圍河圍湖等重大違法違規問題,強化涉河建設項目和活動管理,對跨河、穿河、穿堤、臨河的橋梁、碼頭、道路、渡口、管道、纜線、取水、排水等涉河建設項目進行嚴格審查審批,壓緊壓實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工程建設方案審查、許可、監管、日常巡查等重點工作,堅決杜絕嚴未批先建、越權審批、批建不符的情況發生;對于河道垃圾亂扔、侵占河道岸線、違規亂搭亂建、污水偷排漏排等問題,做到及時發現、及時處理,防止已整治問題反彈、同類問題在同一河段反復出現;全面加快推進河流劃界成果上圖及岸線利用規劃編制工作,合理劃分岸線保護區、保留區、控制利用區和開發利用區,不斷提升河流規范化管理程度。2024年以來,開展在建涉河建設項目檢查1次,發現問題2個,已完成整改;發現河道內水事違法行為2起,已責令停止并整改。 匯川區泗渡鎮污水處理廠 五是堅持推進河流聯合化執法。不斷健全完善監管制度,強化部門聯動機制,深入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嚴厲打擊河湖“亂占、亂采、亂堆、亂建”等違法行為,形成常態化監督管理模式,切實糾正對水生態環境的破壞,持續鞏固河長制工作成效。 匯川區混子河違法跨河項目聯合執法現場 體系完善是河長制縱深推進的有力保障。匯川區高位推動河長制各項工作,建立健全“區、鎮、村”三級河長體系,實現河流河長全覆蓋,區級領導掛包、區級責任單位監管、鎮級河長主抓、群眾百姓齊參與的河流保護體系,全面推進河長制從“有名”向“有實”轉變。 剛性制度是河長制有效落實的有力抓手。匯川區通過制定印發《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區級會議制度》《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河長及責任單位職責》《河長制辦公室工作細則》《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督查督辦制度》《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信息報送及通報制度》《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考核問責辦法》等六項剛性制度,助推河長制各項工作實現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確保工作內容細化分解,逐項落地見效。 嚴厲執法是河長制長治久安的有效措施。匯川區通過持續開展各類專項治理、聯合執法行動,對河流“亂采、亂占、亂建、亂堆”等各類涉河涉水問題進行依法治理和嚴厲打擊,并建立“檢察+河長”“警察+河長”等機制,注重教育宣傳,以嚴厲執法作為河流生態保護最堅強、最有力的屏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