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精日”行為說不!發表時間:2018-11-08 10:03 所謂"精日"即"精神日本人",也就是已經把自己視同為日本人的群體。這個詞語,此前并未廣泛流傳,而這也是極其邊緣的一個群體,長時間的自娛自樂和意淫,導致他們價值觀的扭曲,這是一群長期在黑暗中隱藏的蠹蟲,而軍服事件讓他們浮出了水面,我們必須警惕。 “忘記歷史就意味著背叛,否認罪責就意味著重犯。”三年前,習近平總書記在首個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儀式講過的話,仍縈繞在耳邊,久久不絕,引人深思。 “銘記”寫在了很多人心里,但也有些“數典忘祖”之輩通過網絡傳播,宣揚、美化侵略戰爭,損害國家尊嚴、傷害民族感情。比如斗魚女主播在直播中調侃“南京大屠殺”;“精日”網友口出狂言稱“安倍是我爹”;兩男子身穿日本軍服在抗戰遺址拍照……時不時出現的“精日”言論、行為,極大地傷害了中國人民的民族感情和民族尊嚴,引發公眾的強烈憤慨。 2018年3月4日,一男子在南京大屠殺紀念碑前拍攝視頻,言辭激烈,侮辱他人,還稱自己要開直播、求打賞。視頻在網絡流傳后,引發網友強烈譴責。據了解,該男子孟某曾因在400人微信群內,發布“南京殺三十萬太少”等言論,被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近年來社會上個別人身著二戰時期日本軍服拍照并通過網絡傳播,宣揚、美化侵略戰爭,損害國家尊嚴、傷害民族感情,造成惡劣社會影響,需要明確相關法律責任,予以嚴厲打擊。 全國人大常委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對這種行為,要通過加強教育、管理和加大處罰力度,綜合施策處理,結合英雄烈士保護工作,建議有針對性增加規定:“褻瀆英雄烈士事跡和精神,宣揚、美化侵略戰爭和戰略行為,尋釁滋事,擾亂公共秩序,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span> |